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2015-02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本行总行
(三) 出席会议的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因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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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刘士余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李振江副行长(代行本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本行董事会已于2015年5月25日批准聘任张克秋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其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监会核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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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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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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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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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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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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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蔡华相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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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袁长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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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旺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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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吕淑琴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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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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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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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黄晓雪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苏峥律师和黄晓雪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5-023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5年6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9日在北京、香港两地以视频连线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楼文龙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刘士余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马时亨董事、袁天凡董事在香港会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刘士余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林晓轩先生为副行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马时亨先生、温铁军先生、袁天凡先生、肖星女士、卢建平先生就此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会议同意聘任林晓轩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林晓轩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林晓轩先生简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林晓轩先生简历
林晓轩,1965年2月出生,华东师范大学工学硕士,研究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技术保障处处长兼软件开发运行中心主任、总行技术保障部副总经理、信息科技部总经理,期间曾兼任总行数据中心总经理,2009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信息科技业务总监兼信息科技部总经理,2010年1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首席信息官。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 临 2015-02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9日在本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现场出席监事7名,夏太立监事因其他工作安排委托王醒春监事代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推选袁长清监事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4项议案:
1、关于选举袁长清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袁长清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2、关于确定袁长清先生为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和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袁长清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3、关于确定李旺先生为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旺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4、关于确定吕淑琴女士为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吕淑琴女士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5-02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5年5月25日批准聘任张克秋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本行于近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农业银行张克秋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5]422号)。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已核准张克秋女士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张克秋女士简历请参见本行2015年5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