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债券停牌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5-028
债券代码:112199 债券简称:14铁岭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停牌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收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发来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分析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2.3条,以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应调整为仅限合格投资者交易,调整后公众投资者不得再买入,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卖出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五)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七)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经公司申请,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199,债券简称:14铁岭债)于2015年6月30日停牌一天,2015年7月1日复牌,复牌之日起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为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