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于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说明》
涉及本公司有关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于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说明》
涉及本公司有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至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华电”)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公司公司作为中国华电的控股子公司接受了相关审计。本公司及所属企业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逐一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并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营业绩方面
(一)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莱州发电公司”)占用电厂建设资金建设职工住宅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莱州发电公司已于2014年5月归还了建设资金,本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二、发展潜力方面
1.关于收购2项企业股权时协议未设置风险防范条款问题
整改情况:本公司细化了合同审核制度,加强了对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
2.关于收购3家煤炭企业股权时,部分收购资金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本公司正按审计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3.关于河北峰源实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未能及时收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相关企业已对5家欠款单位启动法律诉讼或仲裁工作并积极追讨资金,5起案件均已审理过,其中4起案件已经下达判决书(裁定书),支持诉讼请求,1起案件还在审理中。
综上,本次审计的相关问题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整改落实,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或在解决过程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公司经营班子认为前述情况对本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不大。下一步,本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本公司依法合规运作。
以上审计情况详情请参见国家审计署官方网站于2015年6月28日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7月3日
一、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限售流通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63号)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0股,(以下简称“2012年非公开发行”),并于2012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2012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7,371,084,200股。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2年非公开发行600,000,000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认购的60,000,000股,自2012年7月3日起限售36个月,相应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7月3日。
二、2012年非公开发行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2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完成向中国华电发行1,150,000,000股新A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7,371,084,200股增加至8,521,084,200股。中国华电新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为7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7月18日。
本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成功发行共计286,205,600股新H股。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8,521,084,200股增加至8,807,289,800股,已发行H股总数由1,431,028,000股增加至1,717,233,600股。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华电承诺,其认购的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限售股份持有人中国华电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本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000,000股,占本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8,807,289,800股的0.68%;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7月3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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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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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华电国际 证券简称:600027 公告编号:2015-02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6月25日、6月26日、6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6月25日、6月26日、6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本公司的相关核查情况
1、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2、经征询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除本公司已经发布的资本运作和资产收购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com.hk)。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