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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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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2015-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

      ●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8,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额为:127,800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新科佳都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对其以下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办理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佳都科技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是国内领先的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智能化、智能化产品集成。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47,643.62万元、净资产54,727.43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146,560.35万元、营业利润7716.22万元、净利润8429.12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本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为127,8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5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0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6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4.27%股份的股东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6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办理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6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7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0日

      至2015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佳都科技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2015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佳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0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5年7月9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战略管理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7月9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