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7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15年6月1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27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于田街新水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侍克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会议由董事长刘赟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季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公司其他职务;同意康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季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同意季伟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同意聘任康莹女士为公司总裁、王伟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康莹女士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年费二十万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内控审计年费十万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一至四项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8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5年6月1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27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于田街新水酒店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独文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年费二十万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聘期为一年,内控审计年费十万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4日
至2015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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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6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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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15年7月7日、8日(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00)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随信函或传真同时提供确切的通讯地址。
六、其他事项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振丽、鲁金华
邮 编:841000
联系电话:0996-2115936
传 真:0996-2115935
邮 箱:xlgf_dmb@163.com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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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