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华融资产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15-014
债券代码:122308 证券简称:13杭齿债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华融资产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 年 6月 26 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书面通知,华融资产于 2015 年1月5日 至 6月 26日,通过竟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9,999,9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减持前,华融资产持有本公司股票40,140,0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3%,本次减持后,华融资产持有本公司股票20,140,0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就股东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杭齿前进
股票代码:6011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 2015年6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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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赖小民
注册资本: 3,269,587.0462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00003250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710925577
主要股东: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通讯方式: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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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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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中国华融根据自身发展要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杭齿前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杭齿前进股票的意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未来12个月内可能有继续减持杭齿前进股票的情况。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华融资产持有杭齿前进股份为4014.005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03%),自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止,累计减持1999.99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杭齿前进股份为2014.00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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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简要内容
自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出售所持杭齿前进股份1999.9983万股,减持完成后,我公司持有杭齿前进股票2014.0070万股,占贵公司总股本比例5.03%。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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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杭齿前进证券部。
3、联系人:茅建荣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45号
联系电话:0571-83802671
联系传真:0571-83802049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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