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15-009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北京西路1277号国旅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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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邵晓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朱永建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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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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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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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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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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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续聘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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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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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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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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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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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杰、韩春燕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15-010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6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李垣先生、徐志炯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兼任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也不再担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增补顾中宪女士、李大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顾中宪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李垣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兼任的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也不再担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增补李大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徐志炯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兼任的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也不再担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增补顾中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