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70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201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达华智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文件,详情请见201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后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达华智能,股票代码:002512)自 2015 年 6 月 8 日开市起复牌。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相关各项工作,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基本完成,预计将在2015年7月2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前,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三十日发布本次资产重组最新进展公告。
二、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尚须经过本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仔细阅读《达华智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第八节“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披露的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风险事项。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尚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重组事项终止的其他风险,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71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的通知:
蔡小如先生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2,500,000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24.09%,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00%)高管锁定股份已于2015年6月26日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蔡小如先生于2014年6月30日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42,500,000 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详见公司于 2014年7月3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达华智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 176,410,38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9.79%,其中:无限售流通条件股份 44,102,595 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45%;高管锁定股份 132,307,785 股,占其本人持股总
数的 7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7.35%。(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蔡小如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42,400,000股,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4.0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9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无限售流通条件股份0股;处于质押状态的高管锁定股份42,400,000股,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4.0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97%。
备查文件:
《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72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2014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收到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2014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批复的函》(中发改高技术函[2015]687号),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批复》(粤发改高技术函[2015]2086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批复》(发改高技[2015]581号)文件的精神,公司申报的“RFID 与物联网标签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平台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公司将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抓紧推进创新平台的建设,加强运行管理,着力提高研发、工程化实验能力,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协同创新。
此次“RFID 与物联网标签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有助于构建公司的研发创新体系,提高公司在物联网研发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与保障。
备查文件:
1、《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2014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批复的函》(中发改高技术函[2015]687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批复》(粤发改高技术函[2015]2086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批复》(发改高技[2015]581号)。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