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公告编号:2015-03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053 号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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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建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沈小军女士、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雪泉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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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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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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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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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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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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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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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4本次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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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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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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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7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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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8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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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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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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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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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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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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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精功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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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非关联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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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会稽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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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绍兴县唐宋酒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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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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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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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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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会稽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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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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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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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5需逐项表决,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获得通过。
2、议案1、2、3、4、5、8、9、10、11、12、13、14、16、17为特别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8、9、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3、本次会议审议的17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高佳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书。;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