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10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 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徐金芝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徐金芝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徐金芝女士简介:
徐金芝女士,1984 年 3 月生。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4年2月在公司担任银行事业部省级经理职务;2014年2月到2015年5月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担任采购总监职务;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副董事长助理职务。
徐金芝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6,0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未兼任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实际控制人钟葱先生亲属(非直系亲属)。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10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6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与现场表决的董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用于黄金租赁、补充流动资金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先生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用于黄金租赁、补充流动资金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子公司全资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黄金租赁、补充流动资金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向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融资20,1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款项,融资期限为2年。融资款通过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信托计划方式进行投放。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此次向上述三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2015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10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及担保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4年7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申请了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笔授信将于2015年7月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为“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授信额度并将总额增加至人民币20,000万元,在该授信额度下用于黄金租赁、补充流动资金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先生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4年10月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了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笔授信将于2015年9月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将授信总额增加至人民币8,000万元,在该授信额度下用于黄金租赁、补充流动资金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提供保证担保。
深圳金一于2014年11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布吉支行”)申请了1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笔授信将于2015年10月到期。根据深圳金一业务发展需要,深圳金一拟继续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布吉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用于黄金租赁、补充流动资金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深圳金一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融资20,1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款项,融资期限为2年。融资款通过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西藏信托发起设立信托计划方式进行投放。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以上融资、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担保事项的有关法律文件。
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向上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201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及担保具体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5月18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2109号维平珠宝大厦西座1、2楼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2,076万元
5、法定代表人:钟葱
6、经营范围:文化活动策划;集邮品、退出流通领域的纪念钱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的销售;钟表、工艺礼品、字画的销售、工艺收藏品(不含文物及限制项目);图文设计(不含限制项目);电话卡的销售、工艺品的批发兼零售及其他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深圳金一的总资产为962,227,889.71元,净资产为74,700,767.30元,2014年度净利润为13,804,393.93元(经审计)。
(二) 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额度
担保人: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钟葱
被担保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额度
担保人: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3、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布吉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授信额度
担保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三)信托融资主要内容
1、借款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资金提供方、委托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资金受托方、发放方: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4、融资金额:人民币2.01亿元 ,实际融资金额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准。信托计划由西藏信托发起设立,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认购该信托计划。
5、融资期限:2年
6、融资成本:12%/年。
7、资金用途:用于支付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款项。
8、担保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葱先生为公司向西藏信托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持有的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质押担保。
8、其他: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信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为公司控股子担保,公司将要求控股子少数股东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6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6.53亿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的185.70%,其中,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金额为16.36亿元,公司子公司深圳金一为公司经销商客户提供担保金额为0.175 亿元。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的44.9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5-11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月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4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39,780.00 万元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收购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近日完成了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江苏创禾珠宝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1%)和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其他登记事项未做变更,修改后的《章程》备案同时完成。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付款安排,目前公司已经向创禾华富支付交易对价款19350万,占本次交易对价款的48.64%,经交易双方协商,剩余款项将根据资金筹备情况进行支付。公司将根据该对外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江苏省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