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57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作框架协议概述
2015年6月30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华谊集团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华谊研究院”)、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鹏科技”)共同签署了《技术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华谊研究院、苏鹏科技达成在研发项目及中试合作、合资成立科技公司等方面开展合作的意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上海华谊集团技术研究院是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直属研究机构,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上海煤基多联产工程技术研究基地、华谊集团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华谊研究院在能源化工、精细化工、先进材料等领域经过多年的研究开发,积累了一批科研成果,并拥有各种专业技术研发人员。研究院下设七个技术中心,设有工业催化、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过程开发四个研究所,一个成果转化中心,一个分析测试中心等业务平台。
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位于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66-2号,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要从事于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以及指定经营的项目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许可手续后经营)++。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在兴发集团宜昌精细化工园内建有催化剂等精细化学品生产装置,拥有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及营销人员。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华谊集团技术研究院
乙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研发项目及中试合作。(1)甲方开发的技术,优先与乙方(及其下属企业)、丙方合作,合作模式可以是技术转让、共同开发、委托研究等多种形式,具体项目一事一议;(2)甲方提供催化剂及中试工艺技术方案等,乙方和(或)丙方提供土地并出资建设中试装置,负责装置运行及日常管理;(3)甲方、乙方和(或)丙方根据项目性质(如工程化难度、出资情况等)分享知识产权,具体项目一事一议。
2、合资成立科技公司。甲方、乙方和(或)丙方可成立合资公司,以技术开发、技术孵化、技术转让等为主要业务,整合各方面资源,促进技术的工业化推广。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及运营模式由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三)协议各方承诺的主要内容
各方根据本框架协议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被视为机密,未经相关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泄露,并不得转让、翻版、摘抄、引用或用于与相关方共同进行的项目之外的其它用途。相关方在其内部建立相关的保密制度并与其雇员、代理、分包商等签订保密协议,相关方同意对任何因其雇员、代理、分包商等未履行保密协议的行为负责。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技术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将有利于整合合作各方的技术研发优势,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相关说明
本次签署的为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