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5-2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5 年 6 月 19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自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7,930,5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7日,除息日为:2015年7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5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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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65008037
传 真:010-6506148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