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17 股票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2015-045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有兴先生《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函》,为了自身资金需求,张有兴先生拟于2015年7月3日起通过协议转让或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截止目前,张有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500,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2%。
二、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有兴先生。
2、减持原因:为了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比例:预计未来六个月内累计减持比例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5%。
4、减持方式:通过协议转让或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减持。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有兴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内无出售其持有的股票,无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有兴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承诺期内无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