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关于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的申购赎回清单新增申赎数量限制指标的公告
  •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关于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业务的公告
  •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公告
  •  
    2015年7月1日   按日期查找
    1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108版:信息披露
    关于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的申购赎回清单新增申赎数量限制指标的公告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申购业务的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的申购赎回清单新增申赎数量限制指标的公告
    2015-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因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7月6日起,在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红利ETF”、代码159905)的申购赎回清单中新增申赎数量限制指标。

      新增指标如下: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和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

      1.实际控制指标

      自2015年7月6日起,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深红利ETF的运作状况设置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管理人暂不设置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和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未来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上述指标,在实施前将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2.指标说明

      (1)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和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

      管理人为基金每个开放日设定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和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申购或赎回申请,会使基金当日净申购份额或净赎回份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值时,该笔申购或赎回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2)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

      管理人为基金每个开放日设定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和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申购或赎回申请,会使基金当日累计申购份额或累计赎回份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值时,该笔申购或赎回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3)单个账户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

      管理人为基金每个开放日设定单个账户当日净申购份额上限和单个账户当日净赎回份额上限。如果某一账户一笔新的申购或赎回申请,会使该账户当日净申购份额或净赎回份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值时,该笔申购或赎回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4)单个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

      管理人为基金每个开放日设定单个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份额上限和单个账户当日累计赎回份额上限。如果某一账户一笔新的申购或赎回申请,会使该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份额或累计赎回份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值时,该笔申购或赎回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3.重要提示

      (1)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深红利ETF运作状况对上述指标不定期调整,请投资者投资前关注管理人公布的深红利ETF申购赎回清单。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1-9999

      2)管理人网址: www.icbccs.com.cn

      3)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我司决定自2015年6月29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阳普医疗”(股票代码:300030)“西水股份”(600291)按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

      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 前端收费

      ■

      注:1、M为申购金额。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1年以365天计)。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

      注:1、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2、赎回费用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4、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最低转换申请份额以各产品相关公告为准。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转出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

      6、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7、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如遇旗下基金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的费率优惠活动,公告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则基金转换时的申购补差费按照优惠后的费率计算,但对于通过销售机构网上交易提起的基金转换申请,如本公司未作特别说明,将不适用优惠费率。

      9、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截止公告日管理人旗下的LOF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ETF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

      2、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本基金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3、本基金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营业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其中,通过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元人民币;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300元人民币;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证券营业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5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应遵循各销售构相关的具体规定。

      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当定期定额申购日该基金暂停交易时,定期定额投资处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8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申购、赎回本基金。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