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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领跑者”制度出台
    入选者可获政策支持
    2015-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雁争

      ⊙记者 李雁争

      

      记者1日获悉,《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已经正式印发。根据《方案》,环保领域的“领跑者”将获得政策支持。

      《方案》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制定。业内人士认为,《方案》将使行业竞争由单纯价格的比拼向技术的竞逐转换,龙头公司的受益最大。

      

      “领跑者”有奖

      环保“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环境保护和治理环境污染取得最高成绩和效果即环境绩效最高的产品。

      《方案》指出,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以企业自愿为前提,通过表彰先进、政策鼓励、提升标准,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制定环保“领跑者”指标,发布环保“领跑者”名单,树立先进典型,并对环保“领跑者”给予适当政策激励,引导全社会向环保“领跑者”学习,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根据方案,产品环保水平须达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标准,且为同类型可比产品中环境绩效领先的产品。生产企业为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渠道正常供货。

      环保“领跑者”遴选和发布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每年遴选和发布一次。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部门分工,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拟开展环保“领跑者”产品名录,并将相关具体要求在公众媒体上公开。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自愿申报,按照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确定环保“领跑者”名单。

      《方案》提出,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给予环保“领跑者”名誉奖励和适当政策支持。鼓励环保“领跑者”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为环保“领跑者”创造更好的市场空间。

      

      龙头企业受益最大

      随着《方案》的出台,“领跑者”制度体系正在日益完善。此前,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曾联合发布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业内人士表示,领跑者制度与以往的产业补贴扶持政策有很大区别。领跑者制度并非“普惠制”,只对节能效果最好的前几款产品型号进行公布和补贴。因此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才有望将受益,小企业很难入围。

      分析师认为,领跑者制度对龙头公司的利好更多,一方面龙头具有较好的品牌口碑以及较强的研发实力,另一方面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在技术进步等方面有能力投入更多的资源。预计领跑者制度推出后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由单纯价格让利的比拼向技术和能效的竞逐转换。

      这就意味着,只有真正有实力的大企业才能获得新一轮发展的政策驱动,并在政策激励下扩大市场竞争优势,从存量市场中抢夺增量市场新机会。在当前产能普遍过剩,以及环保、能效领跑者制度等几大力量的相继推动下,小品牌将加速出局,龙头企业将夯实其领跑者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