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5-05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天诚”)和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士中国”)提交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函暨承诺函》。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关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暨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步增长、资本公积金充足,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提议公司201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公司股份总数1,378,129,91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756,259,834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同时承诺将在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部分董事关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针对上述预案内容,公司董事长郑跃文,副董事长Kieu Hoang(黄凯),董事Thu Ho Meecham、尹军、Tommy Trong Hoang,独立董事周志平(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数半数以上)进行了讨论并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同时我们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其他说明
在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上述提议后,公司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了讨论并确保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了内幕信息的传播。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仅是控股股东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的提议及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