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指导意见,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宁波韵升”(股票代码60036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 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股票“新宁物流”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指导意见,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新宁物流”(股票代码30001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 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