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曲轴 编号:2015-022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两个月内。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9,411,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16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28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245 | 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具体内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2-13号
咨询联系人:周洪涛
咨询电话:0631-8982313
传真电话:0631-898233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