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3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陈代华、樊军、储昭武、梁伟明、张财广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胡俞越、陈行、周清杰、宋建波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柴强、胡俞越、徐经长、陈行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上述9人(不包括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15-36号公告。
公司对柴强先生和徐经长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2、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36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陈代华,男,52岁,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建道桥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樊军,男,50岁,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总承包部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储昭武,男,50岁,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古生物与地层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建筑工程总承包部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梁伟明,男,47岁,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财广,男,53岁,毕业于美国西海岸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会计师职称,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经理助理、北京城建中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胡俞越,男,54岁,毕业于南京大学,大学文化程度,教授,现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首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期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行,男,47岁,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固有资产运营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北京总部执行董事、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清杰,男,46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现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副主任、教授,兼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宋建波,女,50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现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5-3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7月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姚广红、汤舒畅、杨玉喜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
公司另有2名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15-36号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姚广红,男,59岁,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公共
管理硕士,曾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现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董事、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汤舒畅,男,55岁,毕业于中央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专业,大专文化程度,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杨玉喜,男,51岁,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大学文化程度,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公告编号:2015-3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7日
至2015年7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 | 应选董事(5)人 |
1.01 | 选举陈代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1.02 | 选举樊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1.03 | 选举储昭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1.04 | 选举梁伟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1.05 | 选举张财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 应选独立董事(4)人 |
2.01 | 选举胡俞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陈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周清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4 | 选举宋建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监事(3)人 |
3.01 | 选举姚广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
3.02 | 选举汤舒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
3.03 | 选举杨玉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34和2015-35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266 | 北京城建 | 2015/7/9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4、登记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2275566转627、893
(2)传真:010-82275598
(3)联系人:夏冉、吕家辉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 | |
1.01 | 选举陈代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1.02 | 选举樊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1.03 | 选举储昭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1.04 | 选举梁伟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5 | 选举张财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 |
2.01 | 选举胡俞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2 | 选举陈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3 | 选举周清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4 | 选举宋建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01 | 选举姚广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3.02 | 选举汤舒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3.03 | 选举杨玉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6.01 | 例:李×× | |
6.02 | 例:陈××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