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5-011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6月30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跃跃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刘浩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委托董事戚海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许顒良先生因故不能出席,委托董事王晓慧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推选董事金跃跃先生为会议主持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金跃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金跃跃先生、陈榴生先生、程国全先生,其中金跃跃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王伟伟先生、王玉春先生、戚海平先生,其中王伟伟先生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王玉春先生、程国全先生、王晓慧先生,其中王玉春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程国全先生、王玉春先生、刘浩先生,其中程国全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金跃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晓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戚海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戚海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于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附后。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378.32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存在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风险可控。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2014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完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附件: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金跃跃,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金属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新疆专用汽车厂、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音飞货架、音飞储存主要创始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盛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沈飞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全国物流仓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仓储技术与管理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京市智能物流产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王晓慧,男,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毕业东南大学机械设备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宝钢集团南京轧钢总厂技术员、南京震晨输送仓储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全国物流仓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江苏盛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沈飞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戚海平,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年毕业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石油南京京暐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江苏鲁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于俊,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铜陵学院会计系,本科学历,曾任联合证券客户经理、国联证券区域团队经理,2011年起至今进入公司上市办工作。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5-012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6月30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推选李锡春先生为会议主持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锡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378.32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5-013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音飞储存”)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78.32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5年5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2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43元。截至2015年6月8日止,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75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62.31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12.6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309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如下: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建设期 | 备案情况 | 环评情况 |
年产4.3万吨高端货架制造项目 | 21,814.60 | 2年 | 宁经管委外字[2012]第55号、宁经管委外字[2014]第23号(延期一年) | 《关于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3万吨高端货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 (江宁环建字[2012]31号)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 | - | -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的资金将投入以上项目。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如募集资金不足,缺口部分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了部分项目。截至2015年6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378.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截止2015年6月25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年产4.3万吨高端货架制造项目 | 21,814.60 | 6,378.32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317号《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78.3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6,378.3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378.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317号《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5-014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音飞储存”)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2015年5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2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75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62.31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12.6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309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317号《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5年6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378.32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资金置换事宜。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风险可控。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进行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现金管理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音飞储存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音飞储存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5-015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音飞储存”)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6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并于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2014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草案)作进一步的完善,并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修订。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事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名称 |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三条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一百六十六条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按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指定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5-016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6月29日、6月30日、7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征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 报备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