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融资渠道再拓宽
2015-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李丹丹 ○编辑 颜剑
发行短期公司债试点将扩大至全行业
⊙记者 马婧妤 李丹丹 ○编辑 颜剑
证券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昨日晚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过证监会官方微博回应媒体对于下一步扩大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措施的问题称,即日起证券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试点将扩大至全行业,同时允许券商开展融资融券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
根据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规定,前期已有20家证券公司开展了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
张晓军评价,该试点“效果较好”,因此证监会1日决定,将试点扩大到所有证券公司,允许其通过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交易场所发行与转让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张晓军还表示,除发行短期公司债试点扩大外,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证监会将允许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确保证券公司业务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