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03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品今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从2015 年6月8日变更登记为“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品今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代销义务并不因名称的变更而受到影响,原代销义务由"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新华灵活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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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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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98866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6)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7月7日至9日)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7)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本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ncfund.com.cn。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7月2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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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