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25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30日-7月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位,实际参加董事9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现状的基础上,公司初步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1.发行规模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为向不超过200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或者(3+2)年(附第3年年末发行人有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6.发行方式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核准或备案程序。
7.募集资金的用途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优化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8.承销方式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本次债券的转让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转让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
10.决议的有效期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以上债券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公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事宜;
6)如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26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照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为向不超过200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特定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四)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或者(3+2)年(附第3年年末发行人有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核准或备案程序。
(七)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优化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九)本次债券的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转让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挂牌转让时间另行公告。
(十)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一)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公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事宜;
6、如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的人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5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在2014年基础上未发生变化。
2、2014年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2014年度合并报表子公司情况如下: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2)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3)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3、2013年度本公司转让持有的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2.86%股权,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上年发生额包含该公司2013年1-11月发生额。
4、2012度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三)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6)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
(10)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计算
(四)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对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进行了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1)总体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元,%
■
2013年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规模较大,较2012年大幅增加;2014年由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房地产存货的大幅减少,公司资产规模有所下降;整体而言,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比例适中,资产结构总体较为稳定。公司目前的资产构成结构符合公司现有的经营特点,反映了公司业务模式较为成熟,与公司的基本情况相适应。
(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金额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其他应收款等构成,其中货币资金占比较大,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以及2015年一季度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63.39%、69.75%、45.32%、53.60%,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好。
(3)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化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3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28,769,277.25元、766,697,430.52元、743,672,398.64元和739,208,107.45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7.22%、27.36%、22.84%以及16.67%。非流动资产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为主。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元,%
■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以及2015年一季度,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49%、62.71%、48.56%和47.52%,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3年公司增加银行短期借款规模,使得公司负债规模相应较上年大幅增长。截至2014年底,公司受归还贷款和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预收及定金的减少影响,债务规模快速回落,使得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总体而言,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整体债务负担不重,债务结构基本合理。
3、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2012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为政府补助资金3,216,603.72元,预付大额工程款收到的资金占用费3,000,000.00元,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1,933,004.32元。
2013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为处置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2.86%股权投资收益10,885,000.00元,政府补助2,338,919.04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3,031,499.12元。
2014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1,806,958.12,政府补助企业发展金660,129.00元。
2015年一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政府补助企业发展金1,270,591.50元。
4、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447,159,293.26元、762,565,233.92元、-578,784,477.47元和117,475,609.70元,出现一定的波动,主要原因是公司存货、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等变动,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一定波动,进而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变动。
5、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上看,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2.09、1.504、2.15和2.22,速动比率分别为1.39、1.21、1.81和1.84,保持稳步上升趋势。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看,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49%、62.71%、48.56%和47.52%,负债率处于稳步下降的趋势,并且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6、未来业务目标
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推动产业与金融结合,持续创新,成为中国领先的投资控股型上市公司”作为公司愿景,扎实推进现有业务,同时开拓新业务加速公司转型。一方面,针对目前公司业务体系分散、总体盈利水平不高的现状,董事会在原有“依托北大方正集团雄厚的实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战略基础上,提出推动产融结合、向投资控股型上市公司转型。围绕这一战略,公司计划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逐步探索并尝试在新的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加强内控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经营计划为:
(1)确保公司房地产业务向新业务平稳过渡;
(2)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搭建股权投资与并购重组的平台;
(3)继续对贸易、仓储物流等传统业务进一步挖潜,在盈利模式、行业细分等方面不断加大创新力度;
(4)加快引进有市场前景的优质资产,优化公司业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5)努力做好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使公司依法、合规、健康运转。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优化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存在对子公司担保。
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控股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项目“北大资源首座”的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阶段性保证责任,担保责任期间为银行与购房人持抵押物之房地产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银行保管之日止。控股子公司本次向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此担保协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有关的协议已签订,报告期内无新增担保发生,截至报告期末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238.8万元。
2、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方便购买其开发项目“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博雅A-5项目”的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将为购房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阶段性保证责任,担保责任期间为银行与购房人持抵押物之房地产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银行保管之日止。控股子公司本次向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此担保协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有关的协议已签订,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3328.4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4507.69万元。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2015年3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2015-02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三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0日
至2015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请详见2015年7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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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庚立
联系电话:010-82529555 传真:010-82524580
5、登记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6、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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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