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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上海汇付金融
    服务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付金融”)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汇付金融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参与联泰资产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包括: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1)、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3)、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基金代码:410004 A类)、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6)、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7)、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8)、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9)、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10)、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8)、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98)、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基金代码:000502 B类)、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基金代码:000624 B类)、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57)、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基金代码:000898 A类)、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67)、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基金代码:001466 A类)、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63)。

      注: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目前处于发行期,在发行结束成立并打开封闭后将正常进行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时间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二、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5年7月3日起,活动截止时间以汇付金融正式公告为准。

      三、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汇付金融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汇付金融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基金,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汇付金融所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汇付金融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后续新发行或转换的开放式基金若由汇付金融代销,且届时优惠活动仍然持续,则该基金自动参加此项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基金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本公司另行公告确定。

      2、该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和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及基金募集期的认购费率,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五、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联系人:周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fund.bundtrade.com

      2、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001

      网址:www.hffund.com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付金融”)的代销业务安排,自2015年7月3日起汇付金融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1)、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410002)、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3)、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4 A类;基金代码:410005 B类)、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6)、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7)、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8)、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09)、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10010)、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8)、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98)、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01 A类;基金代码:000502 B类)、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00624 B类)、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57)、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98 A类;基金代码:000899 C类)、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67)、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66 A类;基金代码:001467 C类)、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63)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上述基金披露的公告。

      注: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目前处于发行期,在发行结束成立并打开封闭后将正常进行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时间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

      1、自2015年7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汇付金融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定投业务起点为100元。

      2、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费率及办理各项代销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代销机构办理各项基金代销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汇付金融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联系人:周丹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2、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

      网址:www.hffund.com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中国国航”(股票代码:601111)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中安消”(股票代码:600654)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6 月 25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鱼跃医疗”(股票代码:002223)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亚厦股份”(股票代码:002375)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新宁物流”(股票代码:300013)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劲嘉股份”(股票代码:002191)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杰瑞股份”(股票代码:002353)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