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0,55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不超过3个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在产品计划内,公司将根据对资金的实际需求不定期赎回。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已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已到期,并收回了本金及其预期收益的利息。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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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7,8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结构性存款;使用2,75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的保本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年5月7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1.1亿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一年。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5年5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分别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公司已对交易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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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586期收益起算日为2015年6月24日,到期日为2015年7月27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587期收益起算日为2015年6月24日,到期日为2015年9月24日;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保本理财计划的收益起算日为2015年7月3日,理财产品计划于2018年12月4日到期,公司可在工作日随时赎回,利息按投资时间确定,具体为:1天≤投资期≤6天,2.00%;7天≤投资期≤13天,3.00%;14天≤投资期≤20天,3.10%;21天≤投资期≤30天,3.20%;31天≤投资期≤60天,3.30%;61天≤投资期90天,3.40%;91天≤投资期≤180天,3.50%;181天≤投资期≤360天,3.60%;361天≤投资期,3.70%;以上收益率均为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二)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的短期保本型委托理财。公司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的情况,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4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截止2015年7月2日,公司正在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22,55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为10,55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为12,000万元。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15年7月2日,公司累计使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0,55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为10,550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