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宏图高科”(股票代码:600122)、“南京新百”(股票代码:600682)和“九州药业”(股票代码:60345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第一创业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第一创业证券申购、定投以下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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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内容
自2015年7月3日起,投资人通过第一创业证券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柜台委托)申购我司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第一创业证券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第一创业证券开放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第一创业证券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第一创业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特别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第一创业证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第一创业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0755-25832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