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宿松六国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5-017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宿松六国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宿松六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2015-008号公告。公司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开始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挂牌方案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六国化工持有宿松矿业100%股权。
二、标的转让方
六国化工。
三、转让时间和方式
六国化工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015年7月3日对外公开挂牌转让。
(一)挂牌公告期
自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30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其他挂牌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如转让方及有权管理部门在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挂牌转让公告自行终止)。
四、标的挂牌起始价
宿松矿业100%股权评估价值15,328.33万元为本次挂牌转让的起始价。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及受让的前置性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具有探矿、采矿和投资矿产资源的企业优先。
2、意向受让方资产状况、企业信用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保证能够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对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草案)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4、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至标的成交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5、意向受让方受让宿松矿业100%股权的同时,受让六国化工持有宿松矿业82424633.49元债权并按照本次股权价款支付方式和要求支付债权价款。。
6、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标的转让价款总成交价款的30%(交易保证金可冲抵),剩余标的转让价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有效担保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年内向转让方支付完毕,同时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如不能对剩余标的款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有效担保,必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受让方支付标的转让价款不少于总成交价款的30%,且对剩余未支付转让价款向转让方提供认可的有效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开始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不能对剩余标的转让价款向出让方提供认可的有效担保,则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出让方开始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意向受让方应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标的竞买。
8、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和标的转让价款均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支付。
六、转让收益的处置
本次产权转让收益,由六国化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使用。
七、关于标的企业的员工安排
1、标的企业现有员工16人,外聘劳务输出人员15人,矿山维保人员25人尚不欠任何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福利待遇。
2、标的企业现有员工16人系六国化工委派,转让后仍属于标的企业员工,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由六国化工另行安排。
3、外聘劳务输出人员15人,矿山维保人员25人执行《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职期间只要不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标的企业不得解聘。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挂牌转让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