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管理部《关于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 264 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经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问询并查阅资料,现将关注函中涉及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上述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六名股东权益变动目的以及未来增持计划。
经五道口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六名股东一致行动人去函问询,回复:
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目的是看好永新股份的发展前景与协同效应,在二级市场进行的战略性投资。一致行动人将视二级市场及永新股份发展的情况决定是否增持。
2、你公司控制权是否存在变更风险。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仅为28.3%,如果六名股东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制权可能存在变更风险。
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山市华科投资有限公司去函问询,回复: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控制人),针对举牌方持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永新股份股票的现象,正保持高度关注,并将根据事态发展在合适的时机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来巩固其在永新股份的控制权地位,尽可能避免永新股份控制权发生变更。
3、你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去函查询,回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态发展,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