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5-05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3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单银木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陆拥军先生、副总裁周子范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及财务负责人蔡璐璐女士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单银木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陆拥军先生、副总裁周子范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及财务负责人蔡璐璐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269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5%,其中,单银木先生增持2153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9%,本次增持前,单银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16443658股(其中限售流通股9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81%,本次增持后,单银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18596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81%。
单际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9750000股,本次增持完成后,单银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28346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636%。
2015年7月3日其他人员已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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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续增持计划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价值大幅非理性下跌,本着共同担负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管理层实施了本次增持行为。单银木先生等本次增持参与人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3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增持参与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