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5-040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集团”)的通知,商业集团托管企业山东世界贸易中心(以下简称“世贸中心”)、控股子公司鲁商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物产”)于2015年7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世贸中心、鲁商物产于2015年7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分别增持本公司股份8,128,906股、500,000股,分别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56%、0.10%。本次增持前,商业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7,338,353股,占总股本的24.49%,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9,771,722股,占总股本的11.49%(其中,世贸中心持有本公司股份10,337,966股,占总股本的1.99%;鲁商物产持有本公司股份8,673,327股,占总股本的1.67%),商业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87,11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8%。本次增持后,商业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95,738,981股,占总股本的37.64%(其中,世贸中心持有本公司股份18,466,872股,占总股本的3.55%;鲁商物产持有本公司股份9,173,327股,占总股本的1.76%)。
二、后续增持计划
控股股东商业集团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商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