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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2015-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码:2015-03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或“华联控股”)完成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6月9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68元/股;

      3.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66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股票1,66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8%。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本次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

      (1)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2015年6月9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

      (2)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解锁期业绩考核如下:

      ■

      以上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在解锁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按比例分批次解锁;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锁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7.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5人,授予1,66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48%。分配明细如下:

      ■

      ■

      8.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5 年5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2015年6月3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5年6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并登记的权益数量与公司201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12日出具了《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466号),该验资报告内容摘录如下:

      经审验,截至2015年6月10日16时25分止,华联控股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共计45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6,600,000.00元(大写:壹仟陆佰陆拾万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各股东合计以货币形式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4,488,000.00元(大写:肆仟肆佰肆拾捌万捌仟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华联控股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3,887,712.00元,股本为人民币1,123,887,712.00元,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6年6月27日出具深华(2006)验字03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6月10日16时25分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0,487,712.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140,487,712.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6月9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7月7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对比表如下: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140,487,712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03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40,487,712股,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由31.32%降低至30.87%。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