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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5-055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7月5日接到公司董事长程先锋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计划自2015年7月6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6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市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二、增持目的

      公司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于其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程先锋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能够与本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增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先锋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