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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性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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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性公告
    2015-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退 公告编号:2015-067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恒”或“公司”)收到罗定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出的通知书。现将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有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执行天津国恒、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已对天津国恒在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公司持有的99.855%股权进行公开拍卖,并于2015年5月7日和6月16日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公开拍卖。因标的无人报名而流拍。依有关规定对上述标的物拍卖保留价再作下调后将作第三次公开拍卖,现已由拍卖公司定于2015年7月8日下午3时在广东省云浮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以16751.136万元为保留价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天津国恒作为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公司的股东对上述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将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备查文件:罗定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退 公告编号:2015-068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二十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本公司股票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含本公告日)已交易26个交易日,预计本公司股票将于4个交易日(或者于2015年7月10日)后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015年5月21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5]21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594

      2.证券简称:国恒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本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15年5月29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的全天停牌将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应当遵守《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将视情况增加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的频率。

      四、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在公司股票的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