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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2015-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 2015-05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5年7月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888.9万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完成了对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的审核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15 年5月29日,同意向 62名激励对象授予1453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2.49元每股,授予数量为1888.9万股。调整事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5年5月29日

      2.授予价格:2.49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子公司管理层及其他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4.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实际授予对象为62名,授予数量1888.9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三年。

      2、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在解锁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解锁期,解锁比例为100%。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1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45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6月1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9,495,682.00元,股本为人民币719,495,682.00元。根据杭萧钢构2015年3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由6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增加股本人民币18,889,000.00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738,384,682.00元。经审验,截止至2015年6月11日,杭萧钢构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47,033,751.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8,8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捌拾捌万玖仟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同时我们注意到,杭萧钢构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9,495,682.00元,股本为人民币719,495,682.00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4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15年6月1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738,384,682.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5年7月3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719,495,682股增加至738,384,68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18,596,8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2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单银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18,596,876股保持不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下降至43.15%,但单银木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88.9万股,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按照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确定的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公允价值为16,709.50万元,此费用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在各年度进行分摊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尚在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合理预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7 月7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5-05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讨论(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