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5-02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3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7月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土地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竞拍凤凰山[地块号:EPI(2015-02)06]宗地的使用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土地的公告》(2015-028),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5-02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土地的公告》,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参与竞买相关地块的使用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拟参与竞拍[地块号:EPI(2015-02)06]宗地的使用权。
2、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买土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本次竞拍。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为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出让方情况
土地出让方: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本次竞拍地块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凤凰山光电园泉岗北路以南、光电一路以东[地块号:EPI(2015-02)06]
2、使用年限:50 年
3、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4、土地面积:102400.51平方米(以实地测量为准)
5、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5210万元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100万元
6、规划容积率:1.5-2.5
7、资金来源:本次参与竞拍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参与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工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对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为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本次土地竞拍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