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及管理层自愿锁定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管理层自愿锁定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就2014年增持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承诺
刘革新先生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2014年增持的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刘革新先生于2014年7月及2014年12月分别增持公司股份1,868,900股及358,800股。刘革新先生就增持的股份承诺其在持股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同时,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自2010年6月3日上市以来,截止本公告日也没有减持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刘革新先生就上市前所持股份(包括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部分)的三年锁定期已自愿再次延长三年。即2013年6月3日,在刘革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锁定期三年届满时,刘革新先生和股东、董事潘慧女士再次做出锁定承诺:自2013年6月3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份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相应变动的事项,锁定股份数量则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刘革新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任何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刘革新先生从未以任何方式减持过2014年增持的公司股份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就2014年增持或购买股份的锁定承诺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兼总经理程志鹏、董事兼副总经理潘慧、刘思川,以及副总经理王晶翼、葛均友、万阳浴、乔晓光、卫俊才、谭鸿波、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昊、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赖德贵、监事郑昌艳以及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黄新承诺,自本告发布之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2014年增持或购买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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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9月19日至2014年11月17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现任董事兼总经理程志鹏、董事兼副总经理潘慧、刘思川,以及副总经理王晶翼、葛均友、万阳浴、乔晓光、卫俊才、谭鸿波、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冯昊、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赖德贵、监事郑昌艳、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黄新,以及原任副总经理陈得光(现任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原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冯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合计增持或购买了公司股份3,716,771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的规定,上述现任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减持过2014年增持或购买的公司股份。同时,公司董事程志鹏先生与潘慧女士自公司上市以来也未减持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公司关注到近日网名为“四川资阳股友”的网友在“东方财富网股吧”等网络平台发布了有关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信息。
本公司认为“四川资阳股友”在股吧关于刘革新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言论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司谴责相关当事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必要提示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