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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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7月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转型期间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转型的详细情况,可参见刊登在2015年7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本基金的份额折算日(2015年7月8日)起暂停办理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含转入转出)业务。自2015年7月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含转入转出)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135-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7月6日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
2015年7月6日下午,本基金管理人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本次大会中,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16,096,849.5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31,341,534.68份的51.36%,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16,096,849.54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50%以上(含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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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5年7月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转型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2015年7月9日生效,自该日起《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看相关法律文件。
2、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折算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型为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份额折算日为2015年7月8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份额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原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代码:210007)进行份额折算,按照1.00元的面值折算为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代码:210007)。
3、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
为确保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期间严格执行相关《基金合同》的规定,从而保证转型前后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于基金份额折算日(即2015年7月8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含转入、转出)业务,并自《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含转出、转入)业务。
四、备查文件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附件三:《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73号)
5、《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6、《公证书》
7、《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公 证 书
(2015)京方正内经证字第08256号
申请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委托代理人:方鸣,男,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七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301198912077272。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方鸣于二O一五年六月二日来到我处称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事宜,根据《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须通过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向我处申请办理对投票情况以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方鸣向我处提交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民身份证,经本公证员审查均真实、有效,该通讯表决方式符合《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及《公证程序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证处受理了该公证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刘晓村办理此项公证。
依据预定程序,我处截止二O一五年七月六日十二时共收到基金份额为16096849.54份的有效票。二O一五年七月六日十四时,在本处,在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刘晓村的现场监督下,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方鸣、张倩将收到的上述邮件进行拆封统计,基金托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李顺时全程参与本次计票过程,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虎全程参与本次计票过程。依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基金持有人账户名册计算,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51.36%,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6096849.54份,占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此次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符合《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大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公证员
二O一五年七月六日
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已于表决通过当日正式生效。为顺利完成基金转型,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本基金的份额折算日为2015年7月8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登记在册的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案
1、折算前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折算前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日的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前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其中,基金资产净值为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折算前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小数点后第9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并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对账务进行调整。
2、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折算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的份额数=折算日登记在册的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的份额数×NAV/1.00
其中:
NAV为折算日折算前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折算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的份额数,按舍去尾数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举例
例:某持有人持有10,000份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520304元,则:
该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数 =10,000份×1.20520304元/1.00元= 12,052.03份
此次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由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折算日次日进行公告。
折算后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将变更为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的基金份额。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将变更为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基金份额。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基金份额折算由本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本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任何不可抗力,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e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高级
管理人员投资旗下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心,拟于近期申购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将出资1500万元固有资金申购旗下偏股型基金,并承诺至少持有1年以上。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出资申购旗下偏股型基金,并承诺至少持有1年以上。
三、公司将把握市场机遇,加快偏股型基金的申报和发行,待获得批准后将尽快发行。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