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5-035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2015年6月23日和7月2日实施完成了2014年年度A股、B股权益分派方案,分别向A股、B股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和0.16339美元现金。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40元/股和不低于7.81元/股,发行数量合计调整为不超过199,110,633股,其中: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调整为151,351,351股,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调整为不超过47,759,282股。
一、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的调整
根据《重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向杭州富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44名股东及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其计算方式为: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120(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120(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120(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依照前述方式计算,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8.33元/股、8.79元/股,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33元/股×90%,即7.50元/股,公司向募集资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79元/股×90%,即7.91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经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 2015年6月5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4年末股份总数667,744,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A股2015年6月19日、B股2015年6月25日,除息日为:A股2015年6月23日、B股2015年7月2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7.40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底价调整为7.81元/股。
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确认的交易价格112,000万元;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7,300万元,根据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经调整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为7.40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7.81元/股,本次发行数量合计调整为不超过199,110,633股,其中: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数调整为151,351,351股,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数调整为不超过47,759,282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将由667,744,115股增加至不超过866,854,748股。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