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  
    2015年7月7日   按日期查找
    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0版:信息披露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2015-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5-04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6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公有限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长、总裁任思龙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关联董事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包括任思龙先生、卢生江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董事长、总裁任思龙先生和副总裁、财务总监卢生江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除任思龙先生、卢生江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其中任思龙先生拟认购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卢生江先生拟认购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51.9元/股。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有关规则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协商确定。任思龙、卢生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6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缺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任思龙、卢生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发行对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长、总裁任思龙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关联董事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长、总裁任思龙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关联董事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认购对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长、总裁任思龙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关联董事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葛其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00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相关内容。因此,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7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本公司上述发行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7月 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5-05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6日下午2:00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公有限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包括任思龙先生、卢生江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董事长、总裁任思龙先生和副总裁、财务总监卢生江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除任思龙先生、卢生江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其中任思龙先生拟认购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卢生江先生拟认购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51.9元/股。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有关规则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协商确定。任思龙、卢生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6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缺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任思龙、卢生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发行对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认购对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05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2007〕500号)的规定,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6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3]166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股票。由主承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9.10元,募集资金总额411,414,000.00元,扣除承销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35,410,800.00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4,456,560.00元,其他发行费用9,954,24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6,003,2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月15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20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010158000000022)的协定存款协议,并开立协定存款虚拟账户(账号98040167330001267),因此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010158000000022余额在上表中分项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6月30日,根据公司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可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根据公司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批核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日,前期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05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对象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内容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董事长、总裁任思龙先生和副总裁、财务总监卢生江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其中任思龙拟认购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卢生江拟认购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二)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

      (三)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行业地位,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交易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交易的审核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向包括董事长、总裁任思龙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卢生江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万股A股股票。公司与任思龙先生于2015年7月6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任思龙先生拟认购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卢生江先生于2015年7月6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卢生江先生拟认购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任思龙先生作为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生江作为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其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并应由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予以公告。

      三、关联方概述

      任思龙系公司董事长、总裁,直接持有公司9.65% 的股份,并通过众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157%的股份。任思龙为公司的九位实际控制人之一(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李遇春九位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自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卢生江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持有公司1.81%的股份。

      四、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其中任思龙先生拟认购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卢生江先生拟认购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五、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51.9元/股。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任思龙先生、卢生江先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合同主体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任思龙先生、卢生江先生,合同签订时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召开当日,即2015年7月6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任思龙拟以9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认购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卢生江拟以3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认购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认购价格:任思龙、卢生江的认购价格不低于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良信电器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51.9元/股。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良信电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良信电器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协商确定。任思龙、卢生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限售期:任思龙、卢生江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支付方式:在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任思龙、卢生江按照良信电器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划入良信电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立即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良信电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任思龙、卢生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经良信电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本合同所述的生效条件外,本合同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业务规模,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进一步加大在智能型和新能源低压电器领域的投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行业地位,及时抓住行业创新发展的机遇,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任思龙为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实际控制人之一,卢生江为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其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表明其对公司近年来业务经营的充分肯定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信心,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的有力保障。

      本次发行完成后,任思龙、卢生江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与本公司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也未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八、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关联董事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与任思龙、卢生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05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议案,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董事长、总裁、实际控制人之一任思龙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卢生江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2015年7月6日,公司分别与任思龙先生、卢生江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确定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任思龙系公司董事长、总裁,直接持有公司9.65% 的股份,并通过众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157%的股份。任思龙为公司的九位实际控制人之一(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李遇春九位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自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卢生江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持有公司1.81%的股份。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合同主体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任思龙先生、卢生江先生,合同签订时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召开当日,即2015年7月6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任思龙拟以9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认购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卢生江拟以3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认购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认购价格:任思龙、卢生江的认购价格不低于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良信电器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51.9元/股。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良信电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良信电器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协商确定。任思龙、卢生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限售期:任思龙、卢生江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支付方式:在良信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任思龙、卢生江按照良信电器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划入良信电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立即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良信电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任思龙、卢生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经良信电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本合同所述的生效条件外,本合同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审议程序

      2015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任思龙先生、卢生江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与任思龙、卢生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编号:2015-05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根据《意见》中相关规定,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166亿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5.166亿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3、考虑本次发行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发行于2015年10月底实施完毕(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本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7.48万元, 2015年净利润在此基础上按照-20%、0%、20%的幅度分别预测。本利润假设仅作示意性分析之用,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利润的盈利预测,该利润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净利润预测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014年度现金分红和2015年度净利润之外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7、上述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上表中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与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2、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改善财务结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收益,以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3、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

      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上市,2013-201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别为6,891.20万元和3,095.995万元,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5.04%和30.88%。

      本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5-05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前独立董事陈德桂先生已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不幸逝世,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要求,为此增选独立董事一名。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葛其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葛其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担任独立董事为前提),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1、葛其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之日,葛其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葛其泉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葛其泉先生的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增选葛其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对如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附:葛其泉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7月 6日

      附件:

      葛其泉先生简历

      葛其泉,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扬子木材总厂及分厂财务、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助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第一届、第二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多家证券公司内核小组成员。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05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一号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2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公有限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6募集资金用途

      2.07限售期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增选葛其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7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中1、2、3、8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根据《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独立董事应以累积投票制原则选举产生;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22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良信电器 邮政编码:200137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706;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良信电器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137

      联系人:方燕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23025798

      附: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6日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电器”)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电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