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5-04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5-04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 间:
(1)现场会议:2015年7月6日上午10点;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7月5日下午 3:00 至 2015年7月6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 7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本公司会议室
3、方 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王东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东50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253,927,7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459%。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量5,181,028,0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385%;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其中1名股东代理人同时也是A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72,899,6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74%。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7,219,719,5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380%。
8、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张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王化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监事候选人陈鸣先生;
3.2、监事候选人史红女士;
4、关于投资建设福州第8.5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5、关于收购明德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其中,议案3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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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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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章程规定,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会议选举陈鸣、史红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四)部分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议案1和议案2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须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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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马宏继律师、李艳芳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