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05月13日生效。为更好的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降低投资成本,进一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2015年7月8日起,降低本基金赎回费率标准,具体如下:
本基金目前的赎回费率及赎回费的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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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赎回费用全额进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及赎回费的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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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赎回费将全额进入基金财产。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赎回费一节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将以上内容一并加入。
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人参见《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人也可通过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详情。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7日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 2015年7月6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金正大”(股票代码:002470)、“河北钢铁”(股票代码:000709)、 “朗姿股份”(股票代码:002612)、“长城电脑”(股票代码:000066)、“皖能电力”(股票代码:000543)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