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5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截至2015年7月7日,共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参加会议及表决的董事人数为全体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履行市场主要参与者的社会责任,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关于履行21家证券公司联合公告的议案》,批准公司履行2015年7月4日由21家证券公司发布的《联合公告》相关内容,同意公司履行《联合公告》中提出的四项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措施,具体包括:
一、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的15%出资,出资额为24.34亿元,委托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统一运作,共同投资于蓝筹股ETF等。
二、上证综指在4500点以下,在2015年7月3日余额基础上,公司自营股票盘不减持,并择机增持。
三、积极推动回购本公司股票,并推进本公司大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
四、按照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善逆周期调节机制,及时调整保证金比例、担保证券折算率、融券业务规模等相关指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平稳地做好客户违约处置工作。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