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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2015-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改革B;交易代码:150296)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2015年7月6日,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69元,相对于当日0.4052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65.10%。截止2015年7月7日,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02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份额(场内简称:改革基金,场内代码:160136)净值和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场内简称:改革A,场内代码:150295)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5年7月7日收盘,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0元时,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份额(场内简称:改革基金,场内代码:160136)、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场内简称:改革A,场内代码:150295)、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场内简称:改革B,场内代码:150296)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7月7日收盘,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由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3、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4、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份额的情况,因此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份额、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如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暂停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类份额与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B类份额的上市交易、配对转换,以及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免长途话费)。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持有的雪莱特(股票代码002076)自2015年7月2日起停牌;南方积极配置基金持有的深赤湾(股票代码000022)自2015年4月23日起停牌;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南方高增长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科华生物(股票代码002022)自2015年7月7日起停牌;南方高增长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聚龙股份(股票代码300202)自2015年7月6日起停牌;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高增长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恒生电子(股票代码600570)自2015年7月7日起停牌;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海宜(股票代码002089)自2015年7月2日起停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富春通信(股票代码300299)自2015年7月2日起停牌;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国瓷材料(股票代码300285)自2015年7月6日起停牌;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亮科技(股票代码300348)自2015年7月3日起停牌;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金证股份(股票代码600446)自2015年7月6日起停牌;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和而泰(股票代码002402)自2015年7月7日起停牌;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首航节能(股票代码002665)自2015年7月3日起停牌;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暴风科技(股票代码300431)自2015年6月11日起停牌;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丰东股份(股票代码002530)自2015年6月8日起停牌;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亿阳信通(股票代码600289)自2015年7月3日起停牌;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黄河旋风(股票代码600172)自2015年7月6日起停牌;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广誉远(股票代码600771)自2015年7月2日起停牌;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顺网科技(股票代码300113)自2015年5月5日起停牌;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丽鹏股份(股票代码002374)自2015年6月30日起停牌;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汉缆股份(股票代码002498)自2015年6月30日起停牌;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天壕节能(股票代码300332)自2015年7月2日起停牌;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洽洽食品(股票代码002557)自2015年6月29日起停牌;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三维丝(股票代码300056)自2015年6月5日起停牌;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骆驼股份(股票代码601311)自2015年6月18日起停牌;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杰瑞股份(股票代码002353)自2015年5月27日起停牌;南方利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通源石油(股票代码300164)自2015年5月28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7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投,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场外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场内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按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南方互联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场内申购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直销机构最低赎回份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最高不高于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0.5%。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南方互联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南方互联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场内赎回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4、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外认购、申购确认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6、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定投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6.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厦门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天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若有变动,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为准)。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互联网A份额与互联网B份额开始上市交易前或南方互联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互联网A份额与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互联网A份额与互联网B份额开始上市交易或南方互联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互联网A份额与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互联网A份额与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南方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互联网A份额与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和分级份额。基础份额为“南方互联网份额” (基金简称“互联基金”,基金代码“160137”),分为场外和场内两部分;分级份额包括互联网A份额(基金简称“互联A级”,基金代码“150297”)和互联网B份额(基金简称“互联B级”,基金代码“150298”)。

      2、投资人可以通过场外或场内方式申购赎回南方互联网份额。互联网A份额和互联网B份额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

      3、本公告仅对南方互联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5、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关于开通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南方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13日起,开通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转托管业务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托管业务

      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提出申请,自2015年7月13日起开通本基金南方互联网份额(基金代码:160137,其中场内简称“互联基金”)跨系统转托管和系统内转托管业务。

      投资人自2015年7月13日起可以通过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南方互联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南方互联网份额与互联网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A级”,基金代码:150297)和互联网B份额(场内简称“互联B级”,基金代码:150298)之间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与合并。

      1、分拆

      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场内南方互联网份额按照1∶1的份额配比转换成1份互联网A份额与1份互联网B份额的行为。

      2、合并

      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互联网A份额与1份互联网B份额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转换成2份场内南方互联网份额的行为。

      3、场外的南方互联网份额不进行份额配对转换。在场外的南方互联网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按照场内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

      (二)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人可以通过依据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厦门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天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人可登陆中登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三)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内(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可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

      1、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

      2、申请分拆为互联网A份额和互联网B份额的场内南方互联网份额必须是偶数。

      3、申请合并为场内南方互联网份额的互联网A份额与互联网B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相等。

      4、场外的南方互联网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场内的南方互联网份额后方可进行。

      5、正常情况下,中登深圳分公司在T日收市后对投资人T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自T+1日起(包括该日),投资人可查询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人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可酌情收取一定的费用或佣金,具体规定见相关业务办理机构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