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北京迅安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5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北京迅安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科华众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与北京迅安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合作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甲乙双方于近日签订了数据中心合作协议,协议期限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协议标的金额预计为1.66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陆佰万元整),具体由甲方每月按照占用的机架资源及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按实支付费用。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迅安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10701445635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7225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培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调试和管理;制造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经济信息咨询;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履约能力分析:北京迅安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逐步建立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其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向公司支付款项等履约能力。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协议标的:数据中心租用服务。
2、协议签署时间:2015 年7月7日。
3、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4、履行期限:2015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合作协议涉及金额:预计约 1.66亿元(具体由甲方每月按照占用的机架资源及协议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按实支付费用)。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甲乙双方具备协议履行的各项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和产能等要素,能够保证协议的顺利履行。
2、通过本次协议的签署,进一步确认了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的市场地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为推进公司打造生态型能源互联网企业的战略实施起了积极作用,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3、该协议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0.54%,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5-2018年(具体履行周期以实际情况为准)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4、该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1、公司具备在数据中心领域运营与建设的相关经验,但在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经营不善、机房品质问题等风险;
2、由于协议对方将其设备托管于公司机房,因此数据中心租用服务的应收账款风险总体可控,但不排除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协议对方不能履约的风险;
3、协议执行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协议最终执行收益情况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5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3.05万元至5684.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幅度为-35%-15%(去年同期净利润为4943.15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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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报告期业绩预告修正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具体原因说明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低于15%,低于预期水平;
2、公司已披露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自筹资金用于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因此公司在电站的前期开发费用及融资成本的投入大幅提升。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增长约30%,财务费用同比增长约750%;
3、公司投资建设的太阳能光伏项目及数据中心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经济效益在报告期内尚未能明显体现。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5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本公司拟签订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意向性协议,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规则中12.2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预计难以保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科华恒盛,证券代码:002335)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