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重工 公告编号:2015-053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少忠董事长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资产进行初步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公告。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重工 公告编号:2015-054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中南重工:002445)自2015年6月2日开市时起停牌。
经公司确认,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5年8月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累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