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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公告
    2015-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42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塘乳业”)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隆乳业”)收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签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现将该情况公告如下:

      一、背景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根据轻重缓急依次投入“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两个项目的投资项目可行性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发改委”)核准及备案,“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由燕隆乳业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燕塘乳业实施。

      2011年10月28日,燕隆乳业取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下发的粤发改产业[2011]1327号《关于燕隆乳业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投资项目核准的批复》(以下简称“粤发改产业[2011]1327号《批复》”),核准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3,834.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619.88万元,流动资金1,214.82万元,有效期为2年;后因该项目工程用地辖区政府进行规划调整,影响项目建设,广东省发改委向燕隆乳业下发粤发改产业函[2013]285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延长燕隆乳业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投资项目核准有效期的函》,同意延长该项目核准有效期至2015年10月;后因原批复用地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土地规划调整范围,项目建设地点需要置换,广东省发改委向燕隆乳业下发粤发改产业函[2014]6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燕隆乳业调整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地点的复函》,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用地调整,其余仍按粤发改产业[2011]1327号文核准内容建设。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最新进展

      鉴于,燕隆乳业自2011年拿到项目核准批复以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一方面,基建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提高,项目建设成本随之增加;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和智能化发展,原有设备和配套工程的技术工艺升级换代,设备购置成本和安装工程成本大幅增加。加之公司对项目作出了系统性升级和优化,前述因素整体抬高了燕隆乳业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根据最新预算,燕隆乳业重新申请并于近日取得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签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为:2015-440116-14-03-003671,项目总投资变更为59,008.7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3,879.13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为26,921.5万元,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有效期为两年。

      三、公司说明

      1、燕隆乳业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投资项目依托的项目背景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并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对该项目的市场前景仍有信心;

      2、燕隆乳业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投资项目投资成本的增加,燕隆乳业取得新《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中列示类目相较粤发改产业[2011]1327号《批复》的变动,均不构成募投项目的变更;

      3、燕塘乳业和燕隆乳业均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日产600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4、燕隆乳业新取得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相较粤发改产业[2011]1327号《批复》增加的投资投入,将由燕塘乳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43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燕隆乳业”)分4笔,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14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2015年7月,燕隆乳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粤垦路支行签订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定制【CNYAQKFDZ02】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3、产品发行人:中国银行

      4、认购金额:30,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产品期限:2015年7月到2015年8月

      7、年化收益率:3.6%(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8、风险揭示

      公司购买的前述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本金和理财产品说明书及《产品证实书》明确承诺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4)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5)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6)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最不利投资情形: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被中国银行提前终止,投资者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获得从产品收益起算日到提前终止日之间的收益和全部理财本金。

      (9)《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CNYAQKF】(机构客户)》、《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揭示的其他风险。

      (二)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非凡资产管理65天安赢第055期对公款

      2、收益类型:保本保收益

      3、产品流动性:封闭式

      4、认购金额:18,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产品期限:2015年7月-2015年9月

      7、年化收益率:3.95%

      8、理财产品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或本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或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客户理财收益降低甚至没有理财收益;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

      (3)流动性风险:除非另有约定,本理财产品的每个投资周期内,客户不得对本理财产品进行提前赎回,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提前终止的再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动、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形时,银行有权但无义务行使提前终止权,将导致理财实际期限小于合同约定理财期限,可能致使客户面临再投资风险;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国家政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募集不成功,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未能投资于理财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产品的理财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6)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等的情况下,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同时会向有关违约方行使追偿权,因此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期限延期、本金及收益延期支付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客户签署理财合同即视为其已认可并知晓银行信息披露渠道;如客户怠于或未能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此外,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网点,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银行将可能在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因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民生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风险揭示书》及相应的《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等揭示的其他风险。

      (三)购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1、2015年7月,燕隆乳业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广发证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收益宝69天期

      (2)产品类型: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3)发行人:广发证券

      (4)认购金额:60,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产品期限:2015年7月-2015年9月。

      (7)预期投资收益率:4.4%(年化)

      (8)税费: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2、2015年7月,燕隆乳业与广发证券签订了《广发证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6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收益宝102天期

      (2)产品类型: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3)发行人:广发证券

      (4)认购金额:106,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产品期限:2015年7月-2015年10月。

      (7)预期投资收益率:4.5%(年化)

      (8)税费: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3、收益凭证风险揭示:

      (1)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风险

      ①市场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可能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公司的收益凭证本金及利息发生损失。

      ②流动性风险。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公司只能在认购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广发证券柜台交易市场(或其他场所)进行转让,交易可能不活跃,导致公司的转让需求可能无法满足;或者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未设回购或交易条款,导致公司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实现。

      (2)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①流动性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广发证券目前的流动资金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但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可能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②信用风险。收益凭证产品及广发证券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广发证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广发证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③操作风险。由于广发证券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④信息技术系统风险。广发证券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广发证券业务顺利开展。

      (3)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广发证券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广发证券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广发证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信息传递风险

      公司可通过广发证券网站或交易终端等,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并充分理解柜台交易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如公司未及时查询,或对交易规则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6)本期收益凭证特有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所属类型为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从本产品整体运作和交易协议的约定来看,本产品属低风险品种。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中揭示的其他风险。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业经核查确认,前述理财产品均属于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所述“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凭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5年2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2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2、2015年3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万元、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6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3、2015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4、2015年4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5、2015年6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6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6、2015年6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6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7、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8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8、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9、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9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10、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6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10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22,4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5,000万元。(前述数据均含本公告披露的四次理财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CNYAQKF】(机构客户)》;

      2、《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3、《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4、《中银保本理财-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证实书》;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

      7、《广发证券资金对账单(人民币)》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