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5-05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7月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王宗敏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委托董事长晏志勇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勇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投资及投资转让+施工总承包”模式推进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BOT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投资及投资转让+施工总承包”模式投资人民币114.29亿元建设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BOT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七、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BT模式投融资建设武汉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土建三标、二标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别投资人民币13.70亿元、人民币16.75亿元以BT模式建设武汉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土建三标、二标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四川省天府新区中国电建金属结构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约人民币4.6亿元建设四川省天府新区中国电建金属结构研发中心并负责运营工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云南大理州斗顶山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70%、30%的股权比例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人民币43,845.19万元(不含送出工程)开发云南大理州斗顶山风电场49.5MW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辽宁北票西山风电场49.5MW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40%、30%、30%的股权比例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人民币43,767.80万元建设辽宁北票西山风电场49.5MW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贵州水城曹罗坪子风电场48MW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贵州水投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65%、35%的股权比例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人民币41,574.00万元建设贵州水城曹罗坪子风电场48MW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回购德昌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德昌风电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德昌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4%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评估值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目前相关的资产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进展将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晏志勇、马宗林、孙洪水、王宗敏回避了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