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15-035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万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50万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向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贷款1,900万美元。上述贷款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新加坡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详见本公司2014年7月1日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4-023)和2014年8月26日披露的《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4-027)。
新加坡公司向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贷款的1,750万美元于2015年7月4日到期,考虑公司融资的综合资金成本,新加坡公司2015年7月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曼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曼分行”)签订贷款协议,贷款金额2,000万美元,期限1年。新加坡公司全额偿还向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贷款的1,900万美元,同时相应解除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新加坡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为其银行贷款的担保义务,由本公司为其2,000万美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新加坡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公司继续为新加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3年。上述议案也经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开曼分行签署确认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5保(21)】,本公司为新加坡公司向中国银行开曼分行2,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5年7月1日起,有效期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10 ANSONROAD 20-06 INTERNATIONAL PLAZA SINGAPORE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从事国际航线船舶货物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仓储、托运及代理,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管理;提供船舶设备、材物料供应;劳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3,672.88万美元,负债总额3,264.24万美元,资产负债率88.87%;银行贷款总额3,15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3,264.23万美元;净资产408.64万美元;营业收入733.27万美元;净利润-328.25万美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新加坡公司总资产3,885.15万美元,负债总额3,613.37万美元,资产负债率93%;银行贷款总额3,20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3,613.37万美元;净资产271.78万美元;营业收入405.13万美元;净利润-136.88万美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15年7月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曼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5保(21)】。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2015年7月1日起,有效期1年。
(三)担保金额:2,000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也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新加坡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展贸易业务,加快公司国际运输步伐。为此,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新加坡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进一步拓展贸易业务,加快公司运输国际化步伐。此项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新加坡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3,5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1,703.28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约合人民币21,703.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23%。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5保(21)】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