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090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光伏发电项目有一定的开发建设周期,项目因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成本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同时上网电价存在波动的风险,收入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实施将对公司的筹资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但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3、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上网电价补贴可能有下调或取消的风险。
4、合同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推进需要各方协助,可能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合同内容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2014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与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2014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7)、2014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1)、2015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2015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2015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4年4月29日、2014年9月3日、2014年10月9日、2014年10月16日、2015年2月3日、2015年3月31及2015年6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目前项目的进展情况
1、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4年4月28日,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就共同合作开发光伏太阳能源项目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4年10月13日,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个合作项目启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与中至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至正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深圳永晟收购中至正投资持有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中至正”)的100%股权。惠州中至正已与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签署《太阳能屋顶并网电站示范工程屋顶使用及节能合作协议》,惠州中至正将在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建设20MW光伏发电项目。
内容详见2014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8)。
该项目2014年10月以来已与各方就设备采购、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达成初步意向,目前就材料合同细节进行洽谈。预计2015年12月底前并网。
2、与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4年9月2日,公司与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太阳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2014年10月27日,公司与兴业太阳能的首个合作项目启动,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坤仁合”)与兴业太阳能的全资孙公司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兴业”)就圣坤仁合拥有的河北省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电项目签署了《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
该项目已于2014年10月开工,此前受天气的影响,施工进度延迟。目前正在进行打桩、支架安装及组件安装、电气安装等交叉施工,外线塔基施工等。预计2015年12月底前并网。
3、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分行”)为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促进银企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双方于2014年10月8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目前建行深圳分行正与深圳永晟光伏发电项目公司所在地建行相关地方分行共同推进合作事宜,上述合作根据具体的项目正在商讨推进中。
4、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投资意向协议的进展情况
2014年10月15日,公司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简称“东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书》。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东区人民政府同意在攀枝花市东区投资建设光伏林业综合利用项目,首期项目用地位于东区银江镇双龙滩村,工程计划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开发建设3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开发林业种植,实现土地的光伏发电和林业生产综合利用。
目前,在攀枝花市东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的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取得了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共两期,每期20MW,合计40MW),该项目拟建设在攀枝花市东区弄弄沟村。
上述《投资意向协议书》中位于东区银江镇双龙滩村项目,经公司仔细勘察现场建设条件、并网条件后,公司与东区人民政府双方正在共同协商,拟将项目地转移至条件更为优质的区域。
5、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2015年2月2日,公司与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太湖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就公司在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利用大型工业企业屋顶、滩涂、鱼塘、盐碱地、荒地、未利用地等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事宜、南太湖管委会协助公司在其园区内建立彩虹精化华东区总部事宜达成战略合作。南太湖管委会按其总体规划为公司在三年内申报200MW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项目所需用地或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
2015年2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在湖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永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电站的设计与研发。湖州永聚作为公司在湖州市建立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公司。
具体详见2015年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5年3月16日,公司接到湖州永聚的通知,湖州永聚分别取得湖州市吴兴区特种水产养殖园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行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期和湖州吴兴童装环境综合整治配套产业园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通知书,湖州永聚合计取得项目备案106MW。湖州市吴兴区特种水产养殖园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行项目一期~五期合计100MW拟建设在湖州市吴兴区新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特种水产养殖园,湖州吴兴童装环境综合整治配套产业园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建设在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吴兴童装环境综合治理整治配套产业园。
具体详见2015年3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全资全资孙公司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取得湖州市吴兴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的公告》。
目前,湖州市吴兴区特种水产养殖园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行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期正在做测绘、地勘及初步设计;湖州吴兴童装环境综合整治配套产业园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做施工设计。
6、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2015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建二二公司”)签署了《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为更好的配置利用公司、核建二二公司双方资源,共同实现收益最大化,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宗旨,在真实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约定在3年内合作实现不低于1GW的光伏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0亿元。双方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采取工程总承包(EPC)定制的合作模式,以充分利用双方的资金优势、管理优势、行业资源优势,快速高质的完成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目前,公司、核建二二公司的合作正处于洽谈阶段。
7、与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的进展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的控股子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合肥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拥有的“安徽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签署了《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和《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上述项目已于2015年6月28日开工建设,预计2015年12月底前并网。
二、风险提示
1、光伏发电项目有一定的开发建设周期,项目因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成本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同时上网电价存在波动的风险,收入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实施将对公司的筹资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但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3、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上网电价补贴可能有下调或取消的风险。
4、合同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推进需要各方协助,可能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合同内容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091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进行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4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315,243,500股的1.41%)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9日。该笔质押事宜于2015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彩虹集团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616,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8.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7,06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7.1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