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签署协议投资于蓝筹股ETF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5-05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签署协议投资于蓝筹股ETF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履行市场主要参与者社会责任,2015年7月4日,包括公司在内的21家证券公司召开会议并发布联合公告,一致决定以21家证券公司2015年6月底净资产15%出资,用于投资蓝筹股ETF。
2015年7月6日,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分别签署《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约定公司以2015年6月底净资产的15%即人民币100亿元出资,交由证金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统一运作,投资于蓝筹股ETF等,由21家证券公司按投资比例分担投资风险、分享投资收益。前述款项已划转至证金公司。
鉴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明确: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并批准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规模;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展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议案》明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权益类(含证券衍生品)自营投资总金额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科学决策,合理配置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业务资金。经测算,公司本次出资投资于蓝筹股ETF纳入公司年度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